“红白理事会”在过去农村工作中,是一个叫得很高很响的词儿,如今在各地已“惨淡经营”,失去昔日生气了。
人们对农村“红白理事会”并不陌生,据资料,在苏北农村几乎每个村都有“红白理事会”群众自治组织,其人员由村里威望高的老村干、老党员、老农民等组成,其职能就是监管农户在办理“红白”事情中的花销与规模。在乡村干部支持下,“红白理事会”依据当地实际制定了各种章程并严格执行。由于其积极发挥作用,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有效地保护了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对农村革除陈规陋习,转变社会风气,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农村经济提速,农民朋友的钱袋子鼓了起来,但一些不科学、不文明的消费也随之而来,特别是人情攀比风、铺张浪费等不良社会现象日益严重。一些农民认为,现在农村收入增加,有******消费了,就是多花点钱也没啥,不必再像以前那***勒紧裤带过日子了。这种观念的存在,使不良社会风气在农村有了一定的市场;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民消费和生活方式的有效管理也有所放松,对“红白理事会”支持力度有所弱化,致使原有的“红白理事会”流于形式;再加上“红白理事会”本身创新不够,破除陈规旧俗的办法不多,没有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变化,其必然成为摆设而被社会所淘汰。
遏制农村不正常消费,亟待加强农村***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农民对不良消费行为说“不”。笔者认为,各级政府要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积极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红白理事会”要“理”出农村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