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不见了,蚊子、苍蝇、蟑螂明显变少了。”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农村农业专业小组一行前往从化市温泉镇宣星村、白云区江高镇两地进行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调研。
据介绍,广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采取政府主导,治理资金由财政完全投入,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不需农村自筹资金,不增加农民负担。建设资金由广州市本级按照居住人口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从化市补助1000元/人,其他区和县级市补助800元/人,不足部分由区(县级市)自筹解决。维护管理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以区(县级市)筹集为主,广州市财政补助45%、约每年6元/人(补助从化市50%、约每年6.8元/人)。
市水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更加注重“建管并重”,结合农村水管体制改革完善,不断完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各级职能机构,充实人员,形成强有力的管理网络,特别是强化镇(街)政府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同时,力争到2015年底,再完成395个行政村污水设施建设,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
据介绍,广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采取政府主导,治理资金由财政完全投入,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不需农村自筹资金,不增加农民负担。建设资金由广州市本级按照居住人口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从化市补助1000元/人,其他区和县级市补助800元/人,不足部分由区(县级市)自筹解决。维护管理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以区(县级市)筹集为主,广州市财政补助45%、约每年6元/人(补助从化市50%、约每年6.8元/人)。
市水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更加注重“建管并重”,结合农村水管体制改革完善,不断完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各级职能机构,充实人员,形成强有力的管理网络,特别是强化镇(街)政府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同时,力争到2015年底,再完成395个行政村污水设施建设,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