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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薛店镇冢王、张武楼(使O庙)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3-10-29 09:18来源: 中国国际招标网作者:cym收藏
  郏县薛店镇冢王、张武楼(使O庙)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郏县薛店镇冢王、张武楼(使O庙)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郏县薛店镇冢王、张武楼(使O庙)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2.2招标编号:郏政采办[2013]155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以下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冢王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标段:张武楼(使廊庙)社区基础设施建设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给排水及道路硬化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含暂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有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3.4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0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3.5外省、外市企业须持有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3.6企业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标前提供查询证明原件,否则取消投标资格);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2年以来的工资单);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2年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成0303号)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外省、外市企业进豫、进平备案介绍信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贰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3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5.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邮箱:sxgcgl0375@163.com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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