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边缘者:基于对D村光棍群体社会地位的考察
[摘 要] 既有对光棍群体的研究侧重于从人口社会学的角度对光棍数量极其成因进行分析,然而却忽视了对光棍群体本身的生存现状进行考察。本文将光棍群体放在村落共同体转型背景下进行理解后发现,光棍群体社会地位低下,处于村落社区末端,他们在家庭内部、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参与四个层面均被村落社区完全排斥在外,从而处于多重边缘地位。改善光棍群体的社会地位需要关注他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加强村落共同体内部的组织建设。
[关键词] 光棍;边缘地位;村落共同体;排斥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大龄未婚青年的择偶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这意味着平均5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也就是说,20年后将有数千万男子面临光棍儿困局(袁婷,2007)。同时,专家也认为,在2020年全国出生的1604万人中,男孩比女孩多了近150万人;如果照此发展,20年后全国因出生愿意造成的男女性别不平等人口则多达3000多万人(徐杉,2004:50),光棍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无法回避的事实,并且会越来越严重,然而对光棍问题的研究并没有随着问题的严重性而同步跟进。
既有研究将光棍形成的原因极其后果作为主要研究进路。岳玲(1995)从中国农村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的角度详细地论述了光棍大军的形成。从出生性别比来考察光棍问题的还有卜卫(2008),她呼吁关注男性利益的同时,还要关爱女童的人权。从社会学角度对这一问题关注的有,赵晓峰(2008)对适龄男子娶不到妻子得出了婚配难的五个原因;陈锋提出性别比失衡下,女性 “依附性支配”地位的形成(2011)。李凤兰(2009)从因果导向论找出农村人口性别比的结构性失衡、经济条件制约和农村青年择偶交往机会的有限造成了农村大龄未婚青年择偶难的问题。类似地,从青年人口迁出对地区婚姻问题的主要影响来谈已婚青年的婚姻问题,石人炳(2006)提出了三个“关注”。贾兆伟(2008)用社会交换理论从交换资源、交换主体和交换成本三个层面对人口流动背景下农村欠发达地区男青年婚姻困难问题进行了分析。邢成举(2011)的研究则是从两个村庄的比较分析挖掘光棍形成原因的地域性解释。
既有研究具有两个特点:其一,研究集中关注于对光棍形成的原因、机制进行分析,或者对光棍的数量进行争论(徐杉,2004),但是对光棍这一群体自身生活现状的关注极其不够;其二,无论是个案的实地调研,或者是对两个村庄光棍的比较研究,都是将光棍抽离出村落结构而独立呈现,而没有将之纳入到村落共同体中进行整体考察。基于此,本文根据D村的实地调研经验,试图将光棍问题放在村落共同体背景下讨论其社会地位及其原因,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光棍是如何在村落共同体中成为“多余人”和“边缘人”等角色的。
二、个案村极其光棍群体概况
D村[①]隶属于湖北省黄冈市,处于大别山革命老区,是典型的丘陵山区。地理位置上位于两个市区交界处,距离市区40公里,远离集市,依靠附近的基层市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该村土地面积2000多亩,人均耕地面积除山林以外,不足一亩。当地无工业,以农业为生。2000年以来,D村开始大面积种植经济作物板栗,面积达1000多亩,但是,鉴于人均耕地面积有限,人均收入也仅有2千元左右。由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本地悠久的革命历史传统,D村被评为“贫困村”,并成为2011“整村推进”建设的行政村之一。全村人口1196人,319户,外出务工人员达到310人,共8个村民小组,有6个自然村(当地称为湾子)。D村为单姓占主导的村落社会,这里的村民以湾子为认同单位,湾子从江西迁移而来有几百年的历史,大多数村民认为他们来自于一个共同的祖宗。从姓氏的分布来看,夏姓约占70%、熊姓20%,尹姓5%,任姓5%。
以往研究对于“光棍”的界定并不完全一致,通常光棍与适婚年龄的界定有关。“光棍”,显然是指没有婚配的男子,但是在不同的文化传统和背景下,社会对正常的适婚年龄的认定不同。根据传统与现代、城市与农村社会的发展,结合农民自身对光棍的认定,本文把30岁以上没有婚配过的男性界定为光棍。按照这个界定,我们发现,在D村,不包括最近已经去世的单身汉,光棍的数量有48例,占全村人口的比例达40‰,其中6个湾子的分布情况为新屋湾15人,大屋湾19人,陡坡山6人,陈家岩4人,夏家边4人,黑凹0人,见表1。
从以上的数据来看,光棍的数量在D村并不是越来越多。如果考虑到人均寿命72岁,可以大胆预测,D村光棍的年龄段与数量比例基本成正相关,从趋势上看光棍的数量逐渐偏少。这一点并不与宏观预测的光棍越来越多构成悖论,因为个案并不足以证伪总体。D村光棍的减少与近年来人口流动、外出务工带来的经济发展以及人们对生育观念的改变都密切相关。从光棍形成的成因上讲,主要表现为经济贫困、身体残疾、历史成分影响、好吃懒做和缘分不佳等类型[②],关于光棍类型的划分极其变迁机制的研究已有专门论述(刘燕舞,2011)。
三、光棍的多重边缘地位
从笔者得到的数据来看,尽管D村的光棍数量在逐渐的减少,但是光棍在村落中的社会地位令人堪忧。社会地位是一个人在社会关系中地位的总和,它可以被看做社会分层的结果。根据社会分层理论的两大历史传统:韦伯认为社会分层主要以经济、政治和社会声望三个维度进行区分;马克思主要根据对生产资料占有的多少划分社会分层。鉴于本文的需要,主要以韦伯对社会分层的划分标准来对光棍的社会地位进行考察。对于农民的社会地位,笔者认为,主要看他在村落社区中的地位,可以将之操作化为家庭地位、人情交往、公共生活和政治参与四个变量。其中,政治层面对应政治参与、经济层面对应人情交往、社会声望可以从家庭地位和公共生活得出。从这四个维度来看,光棍在家庭内部和村落中都成为了一个边缘群体,完全地被村落排除在外,处于村落社区的最底层。根据经验调查,择要来说,村落社区通过以下四个方面对光棍群体进行了排斥。
(一)“多余人”:家庭内部的排斥
一个人的社会地位,首先可以看他在所属家庭内部的地位,特别是一个群体在家庭内部的地位更能反映出这一群体的社会地位。传统上讲,光棍不存在家庭,或者说不存在严格的核心家庭,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光棍并不一定独居,绝大部分的光棍都有兄弟姐妹,上至父母,下至侄儿侄女都是家庭的成员。他们不少人往往和三服以内的直系亲属同住同吃。笔者认为,在一个直系家庭中理解光棍的生存状况,有利于看清光棍群体的实际生存状况。光棍这一群体在家庭中被排斥成为多余人,可以从两个层面上讲,其一是从家庭代际关系和代内关系上存在明显的剥削,其二是赡养情况堪忧。
光棍群体存在明显的代际剥削或者代内剥削。随着光棍年龄的增长,家庭内部的成员会与光棍提出分家,通过分家,减少了家庭成员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年轻时,光棍年富力强,对家庭是一种财富。通过在家种地、养殖家禽增加家庭收入,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下降,不仅不能增加家庭收入,而且可能常常病魔缠身,为家里带来很多的麻烦。在年轻时候,光棍往往与自己的父母或者兄弟住在一起,年老以后,这些人去世,他们往往与侄儿等“同财共居”。但是,晚辈常常在生活方式上与老人有较大的区别。出于经济层面和心理层面考虑,光棍年老后面临分家问题。
案例1:光棍,XHL,71岁,兄弟3人,其中弟弟也是光棍,哥哥娶妻,有4个儿子。当时家里穷,兄弟多,自己和弟弟都没有娶上媳妇。以往自己和哥哥家吃住在一起,哥哥89年去世了,之后还是与侄儿同吃同住。前几年,侄儿建立新的楼房,提出分家,就把自己赶到瓦房来住。“树大要散,鸟大成林”,这是XHL的无奈感叹。XHL现在生活很困难,一年买不上一件新衣服,身上穿的衣服他也记不清是何年所买,吃的东西也非常简单。目前种7分地,还是找别人“讨来”,养了五六只羊获取生活基本来源。
对于案例1中XHL的遭遇,带有普遍性,根据我们的调查,大多数的光棍在年老后都面临分家问题,这就使得在代内或者代际剥削之后,光棍的养老赡养问题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不仅在心理需求上,光棍没有得到家人的照料;在日常的生活资料来源上,光棍也面临着很大困难。“只要能动,家里人一般就不用管他”,这是一般村民的看法。但是正如案例1中XHL,能在不尽人意的环境中生活倒也罢,一旦遇到生老病死,情况就极为糟糕。另外,在赡养问题上,当地的养老院也并没有提供足够的支持。养老院接受必须具有劳动力的人,年老的光棍无法进养老院;对于光棍自己来讲,主观上他们不愿意去养老院,“落叶归根”进祖坟山的观念在所有村民那里都根深蒂固。“多余人”成为了光棍在家庭内部的一种尴尬遭遇。年轻时,为大家庭出力,但是并不被自己的家人所尊重,“卖长工”,是他们命运的无奈选择;年过半百,分家成为必然的命运。 “多余人”成为光棍在家庭排斥机制后边缘角色的表达。
(二)“退出者”:人情交往的排斥
关于人情的研究已经很多,专著也已经不少[③]。“人情”是村庄中人际关系互动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也是一个村庄社会的基础。人情通过礼物来实现,费孝通也提出熟人社会是一种“差序格局”的关系,人情当然也就是按照“差序格局”的关系进行交往。这对于一般的人具有强有力的解释力,但是对于光棍这一特殊的人群却并没有遵守此规则。在我们调查的D村,光棍基本不参与人情往来。一方面,光棍对于走人情表示相当的冷淡。另一方面,村民也不愿意与光棍有人情上的来往。
案例2:妇女主任丈夫在谈到光棍时,表达了一般村民对光棍的看法。我们一般不和光棍来往,“来往没什么意义,起不了干么事作用啦?!”在人家有婚丧嫁娶方面,也有光棍去的,不过那都是和家里的人一起去,比如他和父母、兄弟、侄儿等没有分家的情况下,家人送了礼,他跟着一起去。
光棍和一般村民基本没有人情关系,极少数有,是因为在没有分家的情况下和家里人一起去赶人情。对于分家独立出来的光棍,与乡邻之间没有人情交往。按照阎云翔(2000)对礼物的划分,礼物可以分为工具性礼物和表达性礼物,同样对应的人情交往就可以称之为工具性的交往和情感性(表达性)的人情交往。一般村民与光棍没有人情上的往来,主要是一种工具性、功利性的考虑。光棍本来经济地位的弱势和村落中较低的社会地位使得一般的村民不愿与之交往。光棍作为一个主体,基于“自己不会‘办事’,也无法收回自己送出去的礼物,”从而拒绝与他人进行人情上的互动。人情上的往来,是基于人们之间有着的长远预期,当没有了长远的预期,人情就会断裂,光棍对于亲戚也很少有人情上的往来,案例2中的村民表达了对人情上对光棍的看法。他们与亲属的人情交往,是基于情感性(表达性)的,多数的情况下,光棍没有给予礼金,这不是一种严格的互惠关系,随着年龄的增大,这种关系也开始淡化。
人情关系的“退出”,与其说是光棍的主动选择,不如说是村庄对光棍的一种排斥。而这种排斥对于光棍的整个人际交往和互动来讲都有极强的负面后果。因为人情的交往除了具有工具性和物质方面的作用外,还具有情感性的作用。在村落社会中,人情既直接反应了物质上的互惠,私人关系网络的培育,同时这种互动具有强烈的文化性。光棍在维系村民基本的互动机制中被完全地排斥,并以一种主动“退出者”的假象表现出来。
(三)“沉默者”:公共生活的排斥
公共生活是指在村落社区的公共空间中,村民在生产活动以外的生活样态,同时也是在家庭生活以外,村民日常互动的一种重要方式。当下的公共生活中,农民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日常互动活动:聊天和娱乐。聊天,村落中最为常见的村民日常互动方式。聊天的范围很广,既包括家族内的祭祀活动,农民的春耕生活、道路修建;也涉及到村民之间的红白喜事、邻里纠纷、“张家长李家短”等生活琐事。聊天,既是爷们儿的权利,也是妇女们茶余饭后乐此不疲的享乐。但是在男女老少都涉入的日常空间中却极少看见光棍这一群体。聊天,重在“聊”,“聊”就要包括“聊”的主体和对象。光棍极少涉入聊天,从这两个层面上来讲,一光棍既不是聊天的主体,二也极少成为聊天的对象,他们极难进入一般村民的视野。
案例3:村民XZW,为我们介绍村里的光棍时,谈到他对光棍的看法:一般不和光棍来往,和他没有什么好聊的,这些光棍跟家人也没有什么好聊的。如果没有分家,光棍在家里一般也不发表什么意见,在家里光吃饭,除了干活就是吃饭,能有什么好聊的呢?像卖长工的样,整个人就麻木了,至于生产了有没有收成也漠不关心。没有什么新鲜事,我们也不会聊到光棍,太平淡了!光棍很少和人一起玩,和他们一起玩的还是“那伙人”(光棍)。他们在一起坐坐,无非就是一起吃个饭,然后看下电视,也不说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