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三农新闻 > 三农调研 > 增城两村干部利用农民公寓受贿 返回首页

增城两村干部利用农民公寓受贿

时间:2012-08-22 16:05来源: 作者:收藏

  增城两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 

  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村农民公寓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贿赂,近日,原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卢锦秋和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黎浩棠因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年。 

  原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卢锦秋,于2008年至2009年间,在该村“富苑农民公寓”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参与该工程项目决策、管理的职务便利,为区东文(另案处理)等人承接工程、提高工程造价等方面提供帮助,于2009年1月份收受了区东文贿送的人民币100万元,于2009年5月份收受了区东文贿送的人民币15万元。原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黎浩棠也在期间收受了区东文30万元贿赂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锦秋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被告人黎浩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