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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农工委原书记受贿26万获刑10年

时间:2012-09-28 14:04来源: 作者:收藏

  继朝阳区原副区长刘希泉受审、朝阳区农委原副主任董金亭获刑之后,朝阳区农工委原书记王宝军于昨天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王宝军获刑原因是受贿26万。 

  昨天上午,身穿棕绿相间T恤衫的王宝军被法警带入法庭,他的两个律师及五六个家人也参与了庭审。据了解,法庭首先开庭审理约10余分钟,补充了一个证据。随后法庭休庭,并于10多分钟后宣判。宣判后,王宝军的律师和家人走出法庭,其中一个中年女子,红着眼圈。据了解,王宝军一审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涉案数额为26万元。 

  此案是朝阳区农委系统的窝案,今年7月23日,刘希泉被指控受贿近180万在市一中院受审。今年5月29日,时任朝阳区农委副主任的董金亭涉嫌贪污受贿19万余元在市一中院受审,后于8月20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9年。 

  该窝案案发源于朝阳区金盏乡的一起拆迁纠纷,之后金盏乡及朝阳区农委的经济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区农委财务科科员严蓉蓉最先被列入调查,并通过她查出了农委名下的小金库,进而顺藤摸瓜,查到董金亭、朝阳区副区长刘希泉、农工委书记王宝军、农委主任陈晓东等人。 

  刘希泉在担任朝阳区副区长之前,曾担任区委农工委书记、区农委主任职务。刘希泉升任副区长之后,也分管农村、信访等领域,负责推进农村城市化、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温榆河绿色生态走廊规划建设、垡头文化休闲产业区规划建设工作,其分管单位包括区农委、区农村集体经济办公室、区绿指办等。王宝军主持农工委全面工作;农委主任陈晓东分管财务科等;董金亭协助主任做好农村地区综合经济管理、税源建设、筹资融资、商务和协助主任管理财务审计科等工作。去年5月中旬,朝阳区农委的财务人员被带走调查,随后第二天,董金亭被带走,第三天,刘希泉被带走调查。案发后,王宝军、陈晓东、董金亭等人不再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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