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工作报告中的45次“依法”看各级政府的法治意识
直到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当天,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杨天然还清晰地记得五年前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总结前五年工作经验时强调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五年后的今天,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时,再一次强调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记者统计发现,在2009年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有45次谈及“依法”。五年间,政府工作报告用45次“依法”表达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强烈意愿。
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学专家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的45次“依法”,说明各级政府的法治意识在不断增强,希望法治思维逐渐成为政府的“惯性思维”。
“合不合法”成政府干部惯性思维
五年前,杨天然当选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如今,谈及五年工作心得,他对“依法行政”感触颇深。
“我们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全州依法行政专题会议,总结成效和经验,分析问题,并对症下药提出改进措施。”杨天然告诉本报记者,“现如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了我们干部的常用语和惯性思维。”
杨天然谈及的政府干部法治意识的增强,正是五年来全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缩影,也印证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45次“依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代表认为,五年政府工作报告45次提及“依法”,证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日益成为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识,同时也证明了党和政府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对法律的重视,对法律的崇尚,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符合现代法治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也有类似看法。“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依法’,体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在法治建设中,法治政府的建设首当其冲。只有真正建成了法治政府,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才能实现。而要建设法治政府,其中的一个要素就是政府要全面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要善于在各个层面均利用法治方式行使职权,处理问题。”汤维建说。
“最近五年来,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有很多改进。总体上看,政府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代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和周光权代表一样,不少代表委员们都认为,五年来政府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不少成效,但同时应当看到,法治思维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