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赵建军) 近年来,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司法局认真分析研究人民调解工作新途径,制定工作新举措,在“六有”、“四落实”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六统一”,为该县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基础。
一是统一调解司法文书格式。2008年末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和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统一使用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2009年1月1日开始使用新的文书格式。 新的司法文书格式对原有的人民调解文书进行了补充修改,增添了口头协议登记表和调解卷内目录,使调解员在制作调解文书时简单明了、方便易行,保证卷宗装订时内容齐全、顺序规范统一。
二是统一发放个案补贴。该县针对个案补贴发放不规范的现象,2010年与县财政局重新修定了个案补贴发放方案,新的方案在2010年出台的《和布克赛尔县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基础上,提高了个案补贴标准,最高标准可达50元,完善了发放程序,由片区司法所在每年六月、十二月底前,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案件进行初审,审核造册上报县司法局审核后由司法局统一发放。人民调解案件审批时间一年两次,补贴发放时间原则上一年两次。县司法局随时检查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发放情况,定期通报各乡、镇、场(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上报案件和发放补贴的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经过查实,坚决追回,并通报批评。
三是统一佩带徽章。为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和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要求人民调解员在调处纠纷时必须统一佩带人民调解员徽章,这不但可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还便于广大人民群众识别和监督,对进一步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是统一培训阵地和培训教材。面对人民调解员队伍日益庞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培训开展不均衡等现状,县司法局依托县党校资源,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主阵地,并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编写培训教材,培训调解骨干,从而进一步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调处矛盾纠纷能力有新的提高,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
五是统一发放聘书。2011年底,县司法局针对各乡、镇、场、部门换届和人员变化情况,清理整顿了全县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清理、规范,撤换了一些不适合调解岗位的调解员,调解员队伍由原来的700余人精简为570余人,精简后调解员队伍更加专业、规范,调处的纠纷更具法律效力和
六是统一标准考核。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县司法局重新修订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标准,将“规范档案、积极受理”等项目纳入年度考评扣分范围,使考核评定更具有透明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为归范化司法所奠定了坚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