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我国进口大豆与玉米数量均出现大幅增长。金石期货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我国进口大豆占国内大豆的总供应比例约为84.98%,玉米进口占国内玉米总供应比例约为3.21%。
金石期货研究所副所长高艳滨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储备大豆最后流入市场,还是以国产大豆途径消化,不像进口大豆,国家对进口大豆规定只能进行压榨生产消化。”
《通知》还提到,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作为执行主体承担这次国家临时收储任务。中国农业发展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国家临时存储粮食贷款 (含收购费用和露天储粮设施搭建费用),由具有相应贷款资格的收储企业直接到当地农发行分支机构承贷。具体贷款办法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牵头制定的办法执行。
以往委托收储企业收储,一般是由中储粮直属企业为承贷主体,统一向农业发展银行承贷,并根据秋粮收购情况及时预付给委托收储企业使用,保证收购需要。这是历年来国家粮收储资金政策管理最大的一次调整。
中储粮在 “落实国家秋粮收购政策”中也提到,这是对以往由中储粮总公司统贷统还的政策作出较大调整。中储粮除了不再总揽临储收储资金的使用,也不再独立负责粮油托市收购委托收储企业的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被赋予监管权。
统贷统收政策终结后,收储企业分别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可以使收储政策在执行层面更加灵活。高艳滨说,这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储粮的权利,能降低因为过度集权带来的贪污腐败几率,并使中储粮公司在相关收储的监管、收储执行等步骤简化,同时,相关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区域特点进行自主贷款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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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和大豆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粮食收储工作,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要求收购入库的玉米和大豆必须为生产的新粮,严禁收购进口的玉米和大豆,一旦发现,从严处理。
粮食收购价格
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2.30元/斤。具体质量标准分别按玉米国家标准(GB1353-2009)和大豆国家标准(GB1352-2009)执行。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挂牌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非标准品玉米的收购,由收储库点根据等级、杂质等情况,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其中对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玉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65%,并扣价0.15%作为烘干费;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和增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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