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农民,今年7月我跟村委会签订了一个7.6亩土地的承包合同,这块地处于我们村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我以前养过鱼,觉得如果把这块地挖成堰塘来养鱼的话应该能挣不少钱,但村支书说我这块地只能用来种庄稼,不能胡弄,请问我能用这块地来养鱼吗? 张永有
张永有读者:
我国人口众多耕地贫乏,为加强耕地保护,我国以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形式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因此很明显,你是不能用这块地来挖塘养鱼的。同时补充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中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你应该谢谢村支书给你提了个醒儿,避免铸成大错。
笔者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尽管种果树、挖鱼塘也是发展农业、发家致富的途径,但一定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切莫发家不成反把牢来坐。
徐明明
------分隔线----------------------------
-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国农民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中国农民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nmwwt.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19690号-2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241号
联系邮箱:nongmin212@163.com 联系电话:010-56021286 18610056221 18612925535
业务QQ:
客服QQ:
技术QQ: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中国农民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nmwwt.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19690号-21

联系邮箱:nongmin212@163.com 联系电话:010-56021286 18610056221 18612925535
业务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