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德
周末,农民李大哥到镇上赶集又办事,忽感内急,想大便。细打听,小城镇没公厕,附近旮旯胡同又总走人,大白天,大便没法“方便”。情急之下,来到一家饭店,想借用室内厕所,可老板说厕所是给来下饭店的人准备的,不在这里吃饭,不能用。李大哥又来到一家室内有卫生间的旅店,老板见来人不住店,想用厕所,则毫不犹豫地说,卫生间坏了,真坏假坏,不得而知。2次“碰壁”吃了闭门羹也没找到“方便”地方的李大哥,想了想,还是回家“方便”吧,便打车往家跑,辛亏李大哥的家就住在小镇子边上,不然,可惨了。听起来似笑谈,实则为真事儿。
饭店老板和旅店老板拒绝李大哥如厕的做法,应该说欠妥,有不人道之嫌。可反过来再想想,偌大个集镇,连个人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方便”的公厕都没有,怎能不让那些内急的人们不“尴尬”?又怎样才能使不文明行为变文明?
公共服务,涉及面较广,甚至包罗万象,而公共服务设施,则是公共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方便百姓,规范人们克服和改掉陋习尤为重要。没有公厕是个问题,同样,很多城乡人群居住密集的楼区和人员往来较多较频繁的场所,各种广告到处张贴,形成“牛皮癣”,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既是广告张贴者的不文明行为,更是相关部门没设置公示板供张贴广告用,导致广告无处贴的结果。有人随手乱扔垃圾现象也是屡禁不止,这当中,不排除故意为之者,但也有的是迫不得已,因为找不到垃圾桶、卫生箱。车辆乱停影响交通和居民出行,并不都是司机主观故意,有因找不到停车位、停车场而导致的。看来,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既影响百姓生活,又很难提升文明程度。
作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想让人们做什么,不做什么,通常都有明文规定,通过宣传,有的条款已经深入人心,遵规守则成为人们的潜在意识。但应给人们配套的诸如公厕、公示板、卫生箱、车位等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就难免发生不文明行为了。为此,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从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小事抓起,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搞上去,别再让那些遵纪守法的良民为如厕、贴广告、丢垃圾、停车而“尴尬”和“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