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岑溪市筋竹镇召开了由机关、镇属及县驻镇单位、村组干部有职人大代表参加的《廉政准则》学习会,旨在进一步加强代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的氛围,不断把清正廉洁的理念植根于工作、学习之中,起到“预防为主,杜绝矛头”的作用,把《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引向了深入。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廉政准则》列入各代表活动小组学习计划,确保全面理解、牢牢把握、准确实施,做到真学、真知、真懂。要与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使《廉政准则》3章18条和8个禁止52个不准、8项规定深入人大代表之心,成为党员干部代表的行为准则,确保全面落实。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学习遵守《廉政准则》上起到表率作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
二是狠抓贯彻,真正落到细微之处。《廉政准则》正式颁行,生动诠释了“莫以恶小而为之”这句古话。党员干部代表做到“三问”。即对照《廉政准则》问一问自己有没有违反党的纪律;对照自己的岗位问一问自己有没有失职缺位;对照岗位职责和任务问一问自己为全局做了哪些工作。要求代表活动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做到真贯彻、真落实、真执行。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严肃法纪,树好廉政勤政形象。按照《廉政准则》的新要求,促进领导干部代表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结合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工作,重点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从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