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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形式多样 披上电商外衣欺骗学生和消费者

时间:2012-06-27 17:39来源: 作者:收藏
  

  当传销行为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和防范,生存土壤日渐减少,传销组织也开始转战互联网,借助“电子商务”的旗号和掩护,在更广阔的领域大肆扩张,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

  “消费500返500”、“多买多返,红利不断”……这些宣传口语曾被全国各地返利网站标榜为“效果营销”,如今却变成“传销”的罪证。继太平洋直购网在河南等地被查处后,百分百购物网崩盘,百业联盟老总也卷款逃跑,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已被相关部门查处关闭。

  崩盘危机继续蔓延。烧饼购物、优家购物等返利网不约而同地贴出公告,“现一切业务予以暂停”,未经核实的市场消息称,烧饼、优家等30多家返利网站已于近期关闭或进入“休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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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网5月中旬发布的调查报告,“截止到目前,消费返利经营模式的总金额达到近10000亿,其中以消费返利为名义的挂羊头卖狗肉的传销组织涉案金额约为2000亿,以万家购物网为代表的”消费=存钱=免费“模式,因市场的不可控、百姓投机赌博心理浓重、企业监管不力等因素,开始走向”空对空“的金融游戏。

  “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消费者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交入门费’;二是让消费者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拉人头’。”作为传销的主要监管部门之一,广东省工商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提醒,对任何以高额回报,以返利为诱饵要求消费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的,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中国反传销协会创始人李旭指出:“无论其‘马甲’怎么换,要辨别网络传销的真面目,只需要看三个特征:第一,是否交纳‘入门费’;第二,是否需要发展下线;第三,是不是按照团队计酬,瓜分奖金。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肯定是传销。”

  李旭认为,与传统异地传销相比,网络传销虽然看似危害较轻,但是由于其成本低、投入小、欺骗性强、隐蔽性高,“服务器设在境外,还设有几级密码,会员全部网上交流,而且隔一段时间就换IP地址,一有风吹草动就卷款潜逃,受骗上当的网友也因为损失不多往往宁可吃哑巴亏,很少报案或举报,现在已经有泛滥之势,再不有效打击,网络传销将可能替代传统传销危害社会。”

  打传专家表示,由于现在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加上大学生涉世未深警惕性相对较低,推销较易入手;另外学生“推广”工作的积极性高,更容易为上线带来丰厚的收益。所以大学生是传销人员“邀约”(传销行话,指拉人头)的首选群体。

  其次便是网店店主,因为网上传销的模式是采用电子商务为噱头,很多店主对电子商务有所认识因此会比容容易赞同,再加上现在开网店收入比较微薄,那些想快速致富的店主们也很容易“邀约”。

  网络传销的主要是通过QQ、论坛、网络广告、电子邮件、百度贴吧等途径进行的。而现在网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大学生和网店店主,或是为了找工作,或是为了推广自己的店铺,他们经常会出没在这些地方,而且对网络本身有种莫名的信赖。

  传销牵头者必将受到制裁。按照《刑法》修正案,对于该行为中的组织者、领导者等等,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构成犯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传销者最高可能被罚款200万元。

  通过总结、归纳、积累网络传销的各种宣传、交流行为关键词,工商部门也充分利用大型公共搜索引擎的公共信息搜索功能,加强对日常网络公开信息的浏览挖掘,获取网络传销行为的关键线索信息,摸清网络传销行为的运作模式。

  “目前对打击网络传销行为难度确实很大。”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工商部门建立了网络经营监管工作平台,利用专业及先进的网络搜索技术方式进行网络基础数据信息的搜索,但在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方面,工商部门受执法手段和权限的限制,还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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