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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暗藏陷阱 消费者切忌“雾里看花”

时间:2012-06-27 17:39来源: 作者:收藏
  

  家用电器出了故障,消费者大多会翻出售后服务手册,拨打售后维修电话。不过,如果家电已经超过了保修期,则消费者不仅要承担维修电器的费用,还要为维修人员的上门服务报销路费。这就是目前在家电维修行业盛行的“上门费”,并被行内人士称之为行规。

  近日,消费者吴女士打电话投诉称:前段时间,家里的电热水器不能加热,因为已过保修期,被工作人员告知要收取费用。“知道过了保修期就得自己掏钱,也没多想。可是维修人员上门后,发现是开关接触不良。拧了拧螺丝,竟然就收了我30块钱,并且说是‘上门费’,家电维修行业都会收!”吴女士非常疑惑:“他什么都没修啊!”

  家电过了保修期之后的维修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维修费过高,关于售后服务问题的纠纷,大部分集中在维修收费的问题上。二是乱收费,动辄就要上百元钱。维修是个专业性较强的行业,一些维修人员上门小题大做,甚至更换本不需要更换的零件,从而收取高额费用。三是收费项目繁多,收的材料费、维修费、上门费、开机费中很多费用都是包含关系,上门费、开机费这些收费项目本身就是维修费的范畴,这样的售后维修服务就涉嫌重复收费。四是更换配件后的保修期短,电器类商品一般为90天。五是相关规定缺乏处罚手段。

  要改变长期以来家电维修行业留给人们价格“水分”多,甚至乱收费多、价格欺诈多的印象,亟须行业规范制度化,企业操作合法合规。符合“三包”条件的产品修理按规定应实行免费服务;保修期外消费者需要维修企业上门服务时,除了检修和更换零配件外,维修企业另有一定的成本费用产生,收取一定的上门服务费符合公平原则。在建立有良好约束力的行业规范、并切实实行价格公开透明制度的情况下,相信多数的消费者也能接受收费服务的观念。

  《行为规范》明确规定:“上门修理家电可收取上门服务费。上门服务费从检修到修复,只应收一次;因经营者未能一次修复故障而导致多次上门修理的,视作一次上门;上门时间约定后,因用户方原因导致维修人员多次上门的,可适当加收上门服务费。”同时对具体的收费价格有上限的规定:“5公里及以内不超过20元,5公里以上至10公里不超过30元,10公里以上由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维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需要所有从业人员以服务为本、用户为本,诚信经营;需要确立一系列的服务规范、定价规范等标准规定。就上门服务费而言,明码标价显得非常重要,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力推的价格公示制度要求家电维修企业要在经营场所明示价格,上门时携带出示收费价目表供用户查询核实,电话接到保修单时应事先告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让用户心中有数,坚决杜绝“模糊收费”。

  同时枣庄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预约上门维修服务前,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收费情况,以免发生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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