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快到了,许多家长开始给孩子准备礼物,涉及儿童消费的各类纠纷、投诉有所增加。昨日,株洲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家长购买儿童食品、玩具和服装时,应多留个心眼。
市工商12315工作人员称,近日,有家长反映,小朋友在学校周边小卖部购买了零食,将零食带回家后却吃出了异物。家长找到店方,可因为小孩没有索取消费凭据,店家矢口否认零食系从该店购买。
对此,市工商12315昨日发布2013年第二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外出购买儿童食品、玩具和服装等产品时,一定要谨慎:
首先,家长在为儿童选购食品时应当认准“QS”标志,选购儿童玩具要查看“3C”认证,国家目前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相关认证的,请家长谨慎购买。
其次,家长在给小朋友零花钱前,一定要对小孩多做消费方面的教育,告知小孩购物时要索取凭证票据,并教会小孩辨识商品包装上的相关安全标识。
第三,不论是成人还是儿童,选购商品要注意查看商品是否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并向商家索要发票等凭据。遇到消费侵权行为时,请保留证物并及时向12315指挥中心申诉维权。
见习记者 谢娇 通讯员 刘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