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农委严格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遵循“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狠抓渔业执法监管和渔业标准化生产,监管责任明晰、监督重心下移、监测关口前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非食用添加剂行为,稳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从根本上提升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在整治活动中,亭湖区农委加大对水产品养殖环节的整治,从源头上提供放心水产品。重点加强投入品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投入品经营和使用行为,净化水产品产地环境,加快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步伐。严格按照农业部发布的禁用和限用药物及其它化合物要求,加大对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的整治力度,强化对渔业投入品监管,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和督查行动,加大重点监测和抽样检测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