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农知农技 > 农技动态 > 山东明年起湖泊流域内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返回首页

山东明年起湖泊流域内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时间:2012-11-12 14:01来源: 作者:收藏
    为加强湖泊保护,山东省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在湖泊流域范围内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该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湖泊流域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农药,推行精确施肥、配方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和农村清洁工程,防止水质污染。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