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成立了以农业局副局长为组长,农机科长、农机安全监理站长为副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与县直各站(校)和各乡镇农机站签订责任书23份,与驾驶员和农机主签订责任书2070份,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二是普及农机安全知识,提高机手安全意识。提前制定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积极开展下乡检审、上路执法、乡镇街天等发送宣传资料,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黑板报、标语等广泛宣传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人货混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驾驶的危害性,耐心向广大农机手宣传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农机驾驶员和方大人民群众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思想的自觉性。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机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路检路查和委托执法,严厉查处农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机三点(加油点、加工点、维修点)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行跟踪管理,对整改不彻底的坚决依法停业整顿。
四是加强源头管理,把好预防农机事故第一关口。严把拖拉机新增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关,不符合领证规定的坚决不发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变更、转移登记业务,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造成后果的,由牌证管理员、检验员、审批人承担法律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农业机械运行技术条件》和有关规定实施检验,坚持用检测设备检验和人工检验相结合,直至合格方可办理检验签证手续,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并结合年度检验督促有机户办理“交强险”的投保工作,凡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一律不得办理签证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农机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