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营造好社会治安稳定大环境,博湖县农牧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农牧业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积极开展两个《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治维稳、法律意识,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按照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责任目标任务,成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管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奖惩,落实责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综治工作常态化,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督查、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使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完善机制,提高效率。加强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制度落实,结合农牧业工作实际,将土地草场承包纠纷、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办公场所、家属区安全管理、突发事件、棚户区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纳入综治维稳工作管理范筹,从源头上加大综治维稳工作治理,确保无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