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了确保我县动物食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月5日至2月8日,县畜牧水产局开展2013年春节期间动物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蛋白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重点监测饲料中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反刍动物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
此次整治行动的范围一是对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检查,依法采取抽尿样检测;二是对重点区域的饲料经营(销)店和兽药经营店进行检查;三是对生猪贩运户和调运站进行重点检查并抽尿样检测;四是对定点屠宰场、冻库等进行检查。
整治的方式一是对各乡镇辖区内存栏 70公斤 以上的肥猪每场(户)抽2-3个尿样,用快速检测卡对尿样分别做“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个项目的检测。二是对各养猪场(户)的基本情况以及生猪存栏、库存和使用的兽药和饲料等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如发现有违规或不合格的产品,立即抽样送检,并根据送检结果依法处理。
此次整治行动要求春节期间,各乡镇动物防疫站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动物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迟报、漏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