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清流县农业局举办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签字仪式,17家农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分别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仪式的举办将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营养、安全的农产品,让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是我局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清流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增进质量安全诚信意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携手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积极行动。也标志着清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工作正式启动。
参加这次活动的有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农业局局长)张增旺、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农业局副局长)陈俊军、县食安办负责人李奕伟、13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及17家农产品生产企业代表等30多人。县农业局张局长指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率先成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带头人,率先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承担起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使命。农业局副局长陈俊军在会上对全县2013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强调指出:“食品安全要让不法者付出昂贵代价”。在这次活动中还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清流县农业局关于加强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宣传材料1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