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杜绝病死猪流入市场,稳定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唐县农业局采取五项举措切实做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补助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兽医局《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县、乡两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认真审核上报,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财政支持,认真兑现每头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80元的承诺,有力的调动了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及时跟踪登记。由县、乡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及乡镇政府财政所人员及时对病死猪进行核实、现场采集照片,监督养殖场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详细填写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并由养殖场主和执法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每月进行汇总上报。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唐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对生猪养殖密集地区和重点区域开展巡回检查,同时充分发挥村级动物协检员作用,积极开展各村偏僻区域的巡查,发现乱丢病死生猪行为,立即上报并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举办培训班、张贴通告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及时召开全县规模养猪场负责人培训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养殖场对病死猪及时上报、登记,不出售、不加工、不乱抛,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是签订承诺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各规模养殖场(户)、动物贩运户、运输经营户签订动物无害化处理承诺书和责任书,保证各养殖场场主尽到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