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早”谋划。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部署此次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是“早”介入。根据各村情况,及时摸底排查,及时调处。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人民调解”、“依法调解”、“主动调解”的基本原则,针对性的开展各类纠纷排查,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不留死角。
三是“早”预防。以预防和制止因各类纠纷引发的自杀、民转刑、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为重点,对重点户、人和重点问题落实调处责任人,避免和减少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