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完成2013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目标: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持证率分别达75%、55%、70%。加强拖拉机综合整治,强化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完成拖拉机“三率”工作目标。
一、加大拖拉机摸底排查工作力度,落实管理措施。
继续深入开展拖拉机摸底排查工作,对各类拖拉机以及驾驶人员进行系统的排查摸底,分类造册,为落实无牌证拖拉机补上牌措施和制定报废拖拉机管理办法提供真实基础数据。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拖拉机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彻底摸清辖区无牌证拖拉机、已达报废年限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拖拉机和无证驾驶拖拉机的真实情况,确保拖拉机统计数据真实、科学、有效。借助当地道安办、派出所的力量,紧紧依靠乡、村两级开展工作,深入基层,走村入户,摸清拖拉机真实情况,分类造册,做到各乡镇、村均建立各类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档案,严禁闭门造册。
2、强化无牌证拖拉机、逾期未检、已达报废年限未办理注销登记拖拉机和无证驾驶拖拉机管理措施。
对于无牌证拖拉机,要进行详细甄别,符合上牌条件的要求拖拉机所有人落实无牌证拖拉机补上牌措施;对不符合上牌条件的要求所有人不得继续使用并进行解体,同时将此类拖拉机造册报送当地乡镇政府道安办及当地派出所。
对已达报废年限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拖拉机,要发出拖拉机报废注销通知书,由拖拉机所有人填写《拖拉机报废注销摸底排查表》,同时将此类拖拉机造册报送当地乡镇政府道安办及当地派出所。属于已自然灭失、自行解体或已转让但无法找到新所有人的,由所有人将情况在《拖拉机报废注销摸底排查表》中签注,由农机管理部门根据《拖拉机报废注销摸底排查表》和《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多功能拖拉机牌证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农机〔2010〕278号)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牌证同时进行公告。
对逾期未年检的拖拉机,要发出整改通知书,敦促所有人到农机监理站参加年检,申领检验合格证明;对连续三年未检的多功能拖拉机,到农机管理部门办理公告注销手续,进行强制报废,拖拉机所有人不得继续使用。
对无证驾驶拖拉机的或持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驾驶人限期参加拖拉机驾驶培训,申领拖拉机驾驶证。
二、主动汇报工作,积极进言献策。
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提高农机“三率”措施,并向政府反映有关拖拉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对报废拖拉机进行补贴,引导激励拖拉机所有人主动报废拖拉机,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部门联动,严格安全管控。
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合力。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统一执法行动,配合政府做好乡村道路监管,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拖拉机、无牌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定期与派出所互通辖区内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各类信息,便于开展拖拉机清理整顿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结合摸底排查、年检审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强化拖拉机安全宣传教育。在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和集贸市场、进村入户开展摸底排查的同时,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以各种违法行为造成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群众,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的宣传,提醒广大农村群众勿搭乘拖拉机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