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行为和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好广大养殖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畜牧水产局于 3月11日 - 4月20日 开展“3.15” 养殖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月工作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对瘦肉型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检查,依法采取抽尿检测;对重点区域的饲料经营(销)店和兽药经营市场进行检查,查封和查扣经营“五无”(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准、无产品标签、无产品合格证)等伪劣兽药和饲料;对调运站的瘦肉型猪进行重点检查并抽尿检测;对城区和农村集贸市场、屠宰场、冻库、超市、学校食堂及餐饮市场等进行检查。对抽检后生猪尿检为阳性的必须追根溯源、对经营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单位及个人,及对威胁到食品安全的,将予以依法从严打击。
从3月14起县畜牧水产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乡镇的兽药饲料经营店、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和对养殖大户生猪进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尿检,并对兽药饲料经营店、企业进行统计摸底,同时要求各乡镇动物防疫站并对规模养殖户存栏的育肥猪( 80公斤 以上)以栏为单位进行试纸检测,认真开展普查。
本次整治行动通过全面贯彻实施兽药饲料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行为和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合格兽药、饲料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规模养殖户、养殖场和养殖小区100%建立兽药饲料安全使用技术规程和使用记录档案。
整治行动要求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技术讲座、宣传车、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始终保持严打销售假劣兽药饲料和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