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时,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经营者必须具有动物隔离场,取得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这是准许经营的基本条件。(2)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必须事先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办理《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3)经营者从事购买、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表》和种用、乳用动物必须佩带有畜禽标识,才允许进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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