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绵阳市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积极转变水利经济增长方式,集约利用水利资源,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加大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力度,确保水利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市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三******”主要控制指标,努力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的优良水环境。市水务局对各县市区的水资源现状和用水情况进行摸底了解,结合《绵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拟定了我市水量分配的初步方案。加大对全市节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拟定了《绵阳市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编制了安昌江水功能区的水域纳污能力和入河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等。
全市将水利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城市(镇)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结合,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有效实现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思路,我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整合流域和区域范围内的资源要素,集中攻坚、成片推进,确保了建成一处、见效一片、带动一方。安县投资1.68亿元,将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水产渔业发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河道整治等项目集中安排;全力推进“猕猴桃走廊”、“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国养殖公园”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等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有效盘活了水资源。
水利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优质的水利工程。为此,我市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严格对水利工程违纪案***的查处。工程建设之初,对工程的项目立项、开工建设、验收程序以及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各县市区成立了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确保每个工程项目处于政府监督下。各级质监站在施工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质量检测的基础上,对已完建的工程进行第三方强制检测,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应的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三台县水务局专门印发了《三台县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工程材料实行集中采购,工程施工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对没有具体实施方案和未签订合同的整治项目,坚决不予预付工程款。
为保证投资政策到位,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中国人民***绵阳市中心支行联合转发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中国人民***成都分行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具体事项的通知》,并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执行此项政策。此外,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还联合出台了《绵阳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投资政策到位。灾后重建至今,全市水利总投资累计达77.32亿元,居全省6个重灾市州之首。
我市还加大了对水利工程违纪案***的查处力度。今年3月,市纪委监察局对市水务局一干部在清淤疏浚工程中收受贿赂一事,进行了党纪立案查处,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绵阳市涪江绵阳城区段防洪工程(二期)七星堤中段建设项目、平武县龙安镇汇口村小河沟综合治理等项目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认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