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产业脱贫办发〔2017〕30号
各设区市政府,各有关贫困县县委、县政府,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各督导考核组: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全省农业追赶超越工作要求,省产业脱贫办公室定于9月下旬对各设区市及56个贫困县(区)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督导,同时量化考核第三季度产业脱贫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陕西省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农业厅党组书记文引学担任,穆正祥副巡视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厅计财处、厅产业脱贫办负责同志和下设的各组组长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1个统筹协调组和4个督导考核组。
二、督导考核时间和对象
9月20日至10月中旬。本次督导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和56个贫困县(区),韩城市纳入渭南市督导考核(详见附件1)。
三、督导考核内容
(一)督导中央扶贫考核、中央巡视“回头看”、国务院巡查和九三学社中央民主监督以及省脱贫攻坚指挥部等一系列考核反馈问题中产业扶贫对标整改情况。
(二)督导中省政策执行,特别是省产业脱贫办公室今年制定下发的各类实施意见、方案中的任务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长短产业规划及覆盖度、财政资金支持及整合、扶贫带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库和模式库建设完善、“三变”改革试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推进、农产品深加工及销售市场对接、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度、产业脱贫成员单位合力攻坚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收集各地在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进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有效模式和典型案例及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
(四)量化考核第三季度各地产业扶贫重点措施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详见附件2、3、4)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详见附件6、7)。
(五)发现和收集产业扶贫工作基层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四、督导考核方式
听取各市产业脱贫办公室及县级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和工作台账等旁证材料;随机入户抽查。
五、督导考核分组
统筹协调组:
组长:冯小军
成员:宋喜峰、文耀东、王普阳、申鹏飞
第一督导考核组(西安市、咸阳市、商洛市)
组 长:安凯春
成 员:褚会民、王周平、翟军海、张伟兵、胡江波、陈 帅、李 民
第二督导考核组(宝鸡市、安康市)
组 长:马国际
成 员:陈 宏、徐文华、康 炜、宋 勇、王生武、王宏军、马伟东
第三督导考核组(渭南市、汉中市)
组 长:王 成
成 员:吴江力、樊虎玲、胡 晗、姜军侠、孙军刚、程助国、郭 洁
第四督导考核组(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
组 长:谭可强
成 员:樊安平、尚永孝、郑乃生、董柏林、代德华、耿金才、王 旭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既是对各地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全面督导,也是对第三季度产业脱贫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量化考核。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省扶贫办对各市第三季度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工作测评打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省农业厅第三季度追赶超越和省产业脱贫办公室对各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标督导考核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形成档案资料,力求真实、详细、准确;各督导考核组一定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科学精准;不回避矛盾,不回避问题,力诫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大而化之,按照《关于开展产业扶贫精准脱贫督导及第三季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二)各组要认真填写问题确认单(详见附件5)并及时向督导考核对象反馈意见。工作结束后,及时形成督导考核报告,连同量化考核得分表、问题确认单及调查记录、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资料一并于10月15日前送交省产业脱贫办公室。
(三)各组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工作期间食宿、交通、补助等费用严格按照《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各自单位解决,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1.第三季度市县(区)督导考核名单
2.第三季度市级产业扶贫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
3.第三季度县级产业扶贫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
4.第三季度入户调查考核量化评分表
5.第三季度产业脱贫督导考核问题确认单
6.第三季度市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
7.第三季度县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
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产业脱贫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t.shaanxi.gov.cn/www/tzgg/20170920/9629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