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农民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20〕5号)要求,经各市(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北大荒农垦集团初审推荐,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农民拟推荐对象,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0月21日―10月23日(3个工作日)。
一、先进集体2个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畜牧总站
二、先进个人2人
林 琳 黑河市农业农村局
于海波 七台河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三、突出贡献农民8人
李庆堂 哈尔滨市宾县永和乡永和村
宋长巍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同义镇新合村五屯
马志坚 大庆市杜蒙县克尔台乡西新村
梁玉禄 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兴凯村3组
姜喜春 鹤岗市绥滨县绥东镇东方村一组
张俊泉 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镇河南村
常更国 绥化市望奎县火箭镇厢红二村
吴进堂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八五四农场第13作业站
对以上拟推荐对象如有意见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受理有关情况反映,联系电话:0451-82622071,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1号,邮编:150001,电子邮箱:82622071@163.com。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wstz/202010/t20201021_8092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