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办〔2020〕6号)要求,通过自愿申报,市、县审核,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省林业局、省供销社和省水利厅的推荐。经研究,现将拟认定为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94个农业类、14个林业类、21个供销类合作社和4个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长沙市教育街66号,邮编410001)0731-84490201。
附件1:拟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类)名单
附件2:拟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林业类)名单
附件3:拟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供销类)名单
附件4:拟认定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上示范组织名单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011/t20201125_13965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