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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衔接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1-08-19 00:21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作者:佚名收藏

  根据《关于公开遴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衔接试点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我厅按程序组织专家对6家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拟确定深圳市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盐步环球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5家单位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衔接试点项目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8月11至15日,共5天。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日期内,由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携带书面质疑函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到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锦佩 020-37288226,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1号楼203房。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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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460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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