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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农行复〔2021〕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时间:2021-08-19 00:21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作者:佚名收藏

  行政复议决定书编号:粤农农行复〔2021〕7号

  申请人:叶某

  被申请人: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申请时间:2021年5月27日   案由:不服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东农农公开〔2021〕19号)。   复议请求:一、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东农农公开〔2021〕19号);二、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作出相关答复。  复议决定:维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5月20日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东农农公开〔2021〕19号)。  复议决定作出时间: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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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457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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