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摸排“清底”。逐级组织普查,分类、分级建立台帐:1、村两委是撂荒耕地普查的主体,须按县自然资源局对现有耕地统计口径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对每一块撂荒耕地进行统计,建立耕地撂荒明细帐。2、乡镇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监督责任。一是对普查、建帐进行指导,务必弄清撂荒原因;二是对撂荒普查工作进行督查、核实;三是以村为单位建立乡镇二级分类台帐。3、县农业农村局以乡镇为单位,分类建立全县耕地撂荒一级台帐。
通过各级摸查核实,2021年全县撂荒耕地面积29098.6亩。
(二)政策支撑“有货”。1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一要应用强农惠农政策引领作用,切实保障种植基本收益,调动农民及其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耕种土地的积极性;二要认真落实稻谷补贴政策要求,必须将补贴资金发给稻谷实际种植者,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挂钩,对撂荒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2、支持村社,按法定程序、合理流转不履行撂荒耕地治理义务的耕地承包人对该地块的经营权。法定程序,是指经营流转前,应将流转合同送达承包人;合理流转,是指流转价格、流转土地经营范围等合理,不损害承包人权益,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3、利用涉农项目实物补贴和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规模化经营,参与撂荒耕地治理,恢复种植粮食。4、对通过治理撂荒耕地,规模化经营种植粮食的,要优先安排水利、道路等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帮助改善生产条件。5、出台复耕奖励政策,提高农户复耕种粮积极性。2021年3月,中江县农业农村局与中江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中江县2020年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根据复耕面积分档次确定:复耕1-5亩补贴100元/亩,5-30亩补贴120元/亩,30亩以上补贴150元/亩。
(三)复耕手段“给力”。一是县级农业部门通过项目支持,采购种子、肥料等物质,利用项目物资鼓励乡镇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对辖区内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二是切实开展撂荒耕地复耕补贴和扣除撂荒耕地地力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户积极性,引导在家农户自觉开展复耕。三是由村集体代管撂荒土地,通过免租、减租等形式引进大户或业主耕种。四是通过政府采购社会化作业服务方式,鼓励各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发挥村级集体耕地所有者的职能,通过开展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加大对农村撂荒耕地的种植经营。五是采取农户入股分红的方式,由村集体牵头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统一管理。
(四)督导考核“保效”。分级督查,促进复耕进度。1、县级督查:全面督查乡镇党委、政府对撂荒耕地治理确保粮食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情况。党委、政府议事会议、纪要等,成立机构否,机构开展工作情况;村社撂荒耕地治理台帐建帐、管理,撂荒耕地治理示范片;督查、支持村社依法治理撂荒耕地工作开展;党委、政府对本年度抓粮食生产情况(生产目标、目标分解、落实情况,绿色高产创建示范,辖区粮油生产农情调度,粮油生产组织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绿色高产技术推广应用,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促进粮油规模化经营情况)。2、乡镇督查:全面督查村、社对撂荒耕地治理确保粮食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情况。重点,一是普查是否全覆盖,有无漏查、瞒报;二是撂荒原因分析准确;三是台帐建设规范;四是履行治理主体义务到位,且符合程序;五是符合优先治理类的撂荒耕地是否有成效治理恢复种植粮食。
2020年以来,全县上下大力开展撂荒耕地治理工作,取得了如下成效:一是29个乡镇粮油种植面积普遍较上年扩大,其中2020年全县共复耕种粮0.55万亩,2021年预计完成复耕种粮1.3万亩;二是提高了乡镇党委、政府对粮食生产和撂荒地整治的重视程度,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粮食生产工作,全力整治辖区内撂荒耕地,有利于将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落实落地;三是通过撂荒地整治宣传,农户的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耕地质量在总体不降低的基础上有部分提高,真正实现“藏粮于地”,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作者:农业农村局网站管理员)
原文链接:http://nyj.deyang.gov.cn/xfggzdt/15728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