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浙江出台无居民海岛开发管理办法 设使用权回收制 返回首页

浙江出台无居民海岛开发管理办法 设使用权回收制

时间:2013-07-31 13:25来源: 作者:收藏
  中国广播网5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10点,《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正式在杭州发布,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个针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省级政府规章。  《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包括,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范、开发利用审批程序以及省区县等内容。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设立了使用权回收制度,包括依法批准使用无居民海岛,三年内如果未开发利用的,浙江省政府可以依法有权回收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浙江省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办法意在规范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利用开发,利用保护浙江省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保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浙江省海洋经济。  浙江省是海岛大省,拥有2878个海岛,90%以上是无居民海岛,但是,目前来看,浙江无居民海岛的利用开发程度普遍并不高,这次办法的实施将对于开发利用、促进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记者 李佳)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