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贵州省人常会组成人员未经批准1年两次缺席应辞职 返回首页

贵州省人常会组成人员未经批准1年两次缺席应辞职

时间:2013-07-31 14:41来源: 作者:收藏
  据新华社电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未经批准1年内两次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应当依照程序辞去职务。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了新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作了较为详细的要求和规定。  《守则》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和专题讲座的,应当通过常委会办事机构向常委会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书面请假,请假获得批准方为有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会议期间,临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体会议、联组会议的,应当通过常委会办事机构向常委会秘书长书面请假,请假获得批准方为有效;不能参加分组会议的,应当向小组召集人请假。  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各次会议的情况印发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在常委会公报上公布。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重点联系2名至3名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并向常委会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同时要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向常委会反映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要的民生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记者 黄勇) 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