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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适用新标准宣判敲诈勒索案

时间:2013-09-20 14:55来源: 作者:收藏
  妻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被丈夫发现后分手,却被索要“分手费”,丈夫气愤之下敲诈对方5万元。9月7日,苏州相城法院利用加班时间,适用江苏省5日出台的关于敲诈勒索数额标准的意见,对敲诈5万元未遂的被告人胡某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11月,胡某看到妻子通过手机短信与打麻将认识的李某来往密切,言语亲密,便追问妻子孙某。得到默认后,他警告妻子与其断绝往来。2012年3月,他发现二人间仍有联系,孙某保证不再联系李某。    到了5月份,胡某与孙某交换手机使用,发现QQ上仍有肉麻的聊天记录,气得打了孙某一顿。8月,他发现妻子与QQ上一名女子身份的人聊得很投机,怀疑是李某,但没有证据。此后,他对婚姻失去了信心,也不再去厂里上班,整天在外面闲逛。    今年年初,孙某的家人见胡某不工作也不顾家,让两人离婚。谁知二人经过法院起诉和民政局协商等,才发现之间还有感情,舍不得离婚。此时,孙某已与李某断绝往来,但李某却不依不饶,要求孙某返还其之前分三次赠与的近2万元。孙某觉得,李某当时给钱是自愿的,不应该还,二人纠缠了一段时间没有结果。李某便通过其他方式找到胡某和孙某的父母要求还钱。    3月21日,李某约胡某谈判,胡某夫妇应约商谈无果。次日上午,李某又让朋友联系胡某,胡某感觉对方人数不少,便通过朋友花了一万元找来三人助阵。这天晚上,他们来到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某咖啡馆包厢内,发现李某只有姐夫陪同,于是几人一起对李某拳打脚踢,好好出了口气。    发泄完之后,李某表示不会再纠缠孙某,胡某这时才觉得其实自己才是受害者,自己的老婆红杏出墙,应该追究李某的责任,便向李某索要2万元。这时,同行的人又帮腔说2万太少,胡某便要求5万。因李某称没钱,胡某便强迫他写下了5万元的借条。第二天,胡某听说李某已报警,吓得烧掉了借条,并向警方投案自首。    此前,江苏省执行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为3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2万元以上。而依据9月5日江苏省出台的敲诈勒索罪入罪及具体量刑数额标准,“数额较大”为4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6万元以上。    因此,根据新标准,胡某敲诈5万元从过去的数额“巨大”变成了“较大”,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又因其系犯罪未遂,有自首等情节,故从轻判决。    法官提醒:用非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代价    影片《马背上的法庭》中法官说过:“一只小鸡子能闹出人命”,许多人因为邻里纠纷、男女关系、经济纠纷、家庭矛盾及其他琐事引发矛盾,先是争吵、谩骂,继而拳脚相加,持械行凶,最终伤害他人双方,甚至酿成命案。    本案中,李某向孙某索要钱款,即是由男女关系引发经济纠纷,而胡某在处理问题时没有想到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暴力相向,并未预见可能造成的后果,全然意识不到已经犯罪。本案中,胡某因为适用新的司法解释而减轻了刑罚,但也为此付出了失去自由的代价。    在此奉劝遇事容易激动的年轻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现有的美好生活,理性解决突发的矛盾纠纷。(记者 马超 黄弈亭 丁莉华)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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