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中的小情侣,住进了合买的房子里,装修都搞好了,女孩却突然提出要分手,而且要求拿下房子产权,自己给男方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钱作为补偿。男孩则在庭上说,房子大部分钱是自己出的,女孩只出了很少的钱,而且,女孩要分手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不同意女孩的要求。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审理后查明,大部分钱的确都是由男孩出的,考虑双方对于房屋权属取得的贡献大小,判决房屋产权归男孩,男孩支付女孩折价补偿款25万元。
主审法官表示,双方分手前属于男女朋友关系,在此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分割方式与一般的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应当有所区别。本案中,当事双方虽然实际上是为了结婚而购房,但并无证据表明双方曾经共同生活,即使双方分手前曾经共同生活过,共同生活的时间也比较短。因此,如果采取均等分割,就双方对财产取得贡献来说,利益显然失衡。
(白法 罗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