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范东 2010年10月,张轶群醉酒驾驶摩托车驶至一减速带时,与马明驾驶的拖拉机相撞,张轶群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事故认定,张轶群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明负次要责任。事后,马明赔偿张轶群的妻子王莉及其他人各项损失7.5万元。王莉了解到,发生事故路段上的减速带为某村村委会修建,事故发生后,村委会拆除了减速带。王莉认为,村委会非法设置路障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是导致张轶群死亡的原因之一。为此,王莉将村委会诉至法院。
在一审败诉后,王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王莉败诉。
■以案释法
设置减速带符合公序良俗
乌市中院认为,王莉没有证据证明村委会设置减速带的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并造成张轶群死亡的原因。村委会设置减速带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保障安全通行,其主观目的符合公序良俗,客观上该减速带并未给机动车驾驶人造成危险,村委会无过错。同时,王莉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村委会设置减速带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张轶群醉酒驾车,其死亡与村委会设置减速带并无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