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某卫视报道,秋季开学以后,海南农垦三亚高级中学的食堂饭菜涨价了,学生们嫌贵,还不好吃,于是有的学生便到校外买外卖吃,结果刚买的外卖,被食堂的人给打翻在地。学生们恼了,1000多人集中到食堂门口,打出横幅抗议,横幅上写着:“上得起学吃不起饭。”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召开协调会,对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蔡同学是海南农垦某高级中学的高三学生,也是举牌抗议的学生之一。蔡同学说,饭菜从这个学期开始涨价,而且幅度很大。
学校食堂负责人则说,按照现在的菜价,食堂基本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有的学生想去校外买点外卖,却被学校和食堂禁止。副校长周鹰说,部分摊贩把做好的饭菜从门缝里递进来,让学生购买。食堂负责人见到此情况后,便阻止学生购买,还打落了学生的外卖,此事引起学生的不满,于是,学生们打出标语到食堂集体抗议了。
抗议事件后,学校召开了学校、学生、食堂三方的协调会,学校当即要求食堂进行整改。
(二)
一餐厅一号窗口人称“李公公”的老板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下让一来自农村50多岁的职工老太上到几米高的地方擦玻璃,老太因腿痛和恐高原因没有将玻璃进行擦拭,其第二天吃饭期间让农村老太吃变质的馒头,老太在吃了一块变质馒头后因没有吃饱就到厨房内拿了一个一元钱能买四个的饼,那饼还没有进入老太口中就被30岁左右的“李公公”进行辱骂和推打,随后告知老太不用来上班了,被炒鱿鱼的老太问起工资事项,而李公公态度蛮横说没有钱,想要工资等到下个月再来,老太就找到餐厅的相关领导希望能出面解决此事,而相关领导推三阻四非但不重视并且态度散漫不予处理,老太的儿子出门打工,无奈下打电话给老伴让取被褥,老大爷到后问清事情原由,态度温和的问李公公:“这么热的天气你让这么大岁数的老太婆吃变质的馒头如果引起身体不适怎么办?”而李公公语气蛮横的说:“那就是员工们的职工餐,没有变质!”老大爷就说要把变质的馒头拿到食检所进行检测时,李公公就挥拳朝老大爷的胸口砸去,口中还辱骂老人并进行踢打,食堂的领导见事情严重,就让人把工资给了老太,打人的李公公也在某人的教唆下藏到了餐厅住处关掉手机迟迟不肯露面,事后据别人口中得知,为非作歹的李公公是依仗自己有一个原是本校办公室副主任的一个姐夫李**,此事件反映出了什么?为何教书育人的地方为什么比杂乱的社会还要没有章法?希望此事件能引起关注给老人一个合理的说法!!!!!!
(三)
某青年报09年7月14日报道 几名外地游客到张家口某庄园旅游区吃饭,结账时嫌饭费过高和旅游区副总经理发生争执。此副总一怒之下,下令关门围攻游客,造成其中一人死亡。日前,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悲剧发生在2007年7月4日晚。当时,北京市某公司职员刘某、贺某等人到沽源县某庄园旅游区娱乐,并在啤酒广场吃了晚饭。
21时许,贺某到吧台结账时,感觉饭费太高,便找到庄园副总经理张某理论。贺某没想到,张某态度很强硬。随后,二人发生争执。
看对方都是外地人且人少,发怒的张某通知员工将庄园大门锁上,并将对方围住。
见此情景,贺某、刘某再次与张某发生争吵。
这时,庄园员工王某持标志牌向刘某头上砸去。见双方扭成一团,庄园其他十余名员工也冲上去,对刘某拳打脚踢,直至其奄奄一息。
因害怕再打下去会出人命,庄园方将刘某送往医院抢救。然而,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旅游区副总经理,与游客发生争执后,依仗职权指使手下关闭庄园引发殴打,致使发生命案,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人王某用标志牌击打被害人要害处,对其死亡起了致命作用,也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二被告人各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在共同犯罪中,其他19名被告人均不同程度地实施了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也均依过错各自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