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公安部召开全国集中开展“病死畜禽”破案会战电视电话会议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措施,及时下发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在全省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专项行动。根据实施方案,该局将采取四项措施,严防病死畜禽肉流入餐桌,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严格畜禽肉采购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畜禽肉采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畜禽肉的采购和验收,长期采购或采购数量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定点采购制度,从具备经营资质的单位(个体)采购,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病死畜禽肉。
二是严格畜禽肉采购索证索票监管。严格监督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畜禽肉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有关规定,加强购物凭证管理,如实记录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确保畜禽肉来源可追溯,严防非定点屠宰畜禽肉、不合格畜禽肉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三是严格餐饮服务环节畜禽肉监督。实行网格化监管,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及旅游景区等列为重点地区;将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馆、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对象。密切与畜牧兽医部门、有关检验部门协作,充分利用检测技术,加强筛查和监督抽验。
四是严惩违法采购经营加工病死畜禽肉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严从重惩处违法采购经营病死畜禽肉行为。对无采购凭证,来历不明的畜禽肉,依法从严查处,并依法进行约谈;对采购病死畜禽肉加工制作食品的,从重处罚,并将有关线索通报有关部门;对加工经营病死畜禽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