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工商等部门积极行动,制定方案,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洪山区:执法人员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中,现场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和运行情况。组织分管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强化校长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好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东西湖区: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要求各学校要对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认真开展自查,重点自查食堂是否获得餐饮许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严控食品风险。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督促各学校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严防发生投毒事件。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多部厄们联合行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预防性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培训指导。一方面,要求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另一方面,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对学校食堂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新洲区:组织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对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学校开展自查,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二是监督所强化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三是严格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江夏区、青山区:主要针对食品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制度、食物留样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落实及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五专”落实情况进行详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
汉阳区:截至2月10日,汉阳区已完成对辖区68所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的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除一所幼儿园由于迁址还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外,其余67所学校食堂均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了食品安全服务承诺,学校食堂整体食品安全状况较好。
武昌区:全面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发放《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要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照《自查表》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