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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出台《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

时间:2017-12-07 09:32来源: 未知作者:收藏
浙江是我国著名的江南水乡,近年来浙江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民主法治建设。近日,江苏省湖州市就出台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将推动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全覆盖。   随着时代的发展,乡村的民主法治建设日显重要,村民对法治的需求也日趋强烈,因此急切需要一部对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做出规范的标准。湖州市副市长高屹说。   高屹表示,湖州通过建立健全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就是要促使基层村一级政权权力在严密的制度和标准指引下运行。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规范》内容涉及村组织机构、人员和制度建设;依法自治、民主建设的规范;法治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以及法律服务保障的落实到位等。规范共分6大类,并细化到22项二级指标、129项三级指标。   近年来,湖州市全力打造民主法治村创建。截至11月底,湖州全市共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省级民主法治村68个。湖州市安吉县余村,早在2005年就开始了民主法治的探索,大到全村规划建设,小到每吨自来水收费、垃圾桶管理,余村都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决策。余村党支部书记潘文革说。 (第一农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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