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市委在考察了全国各地优秀合作社举办的成功经验之后,决定在通化市也着手开展合作社的建设工作。在政策与资金上对农民合作社给予财政上的支持
一是放宽出资方式。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出资、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如房屋、农业机械、注册商标等。
二是放宽业务范围。允许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基础上,增加涉农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及手工艺品、地方特色产品的加工经营。
三是放宽组织形式。允许数个从事同类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
截止到目前,通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49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6%;出资总额3.24亿元,同比增长26%;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591户,注册资本36.9亿元,成员总数2.6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2%、147%和66%,与2008年94户相比,4年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增加了16倍,年均递增173%。
同时通化市市长也指出在快速实现规模化以后,如何实现销售的最终目标还是任重道远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