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注农业经济体制创新。记者从惠山工商局了解到,惠山辖区内溪南村、舜柯村、藕塘村三个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抱团”组成合作联社,在全省范围内都是个体制上的“新鲜事”。
无锡城乡一体化的脚步正在不断推进,对于既有农村的经济体制也带来了不少新课题。惠山区2009年就感受到了这股挑战。惠山区从2009年起,对除规划保留外115个行政村、1260个自然村进行置换,机构改革并村改社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长安后村,原属堰桥镇的一个行政村,村党支部和村委带领地民兴办乡镇企业,逐步为后村积累了集体资产,摆脱了贫困,从贫困中走出来的后村人,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集体资产。并村入社区后,原资产将被稀释,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成了难题。
农民们的难题很快传到了惠山工商局的注册部门。但是惠山工商局翻遍了既有的经济法规,并没有找到现成的为农民解决问题的方案。法无禁止则可行。惠山工商部门大胆提出了运行新型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法人体制。原后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净资产量化到878名农户名下,以此份额作为股权出资,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所不同的是,该组织强调从事本社自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本社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农民成员比例100%,从而形成了一个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独立核算、自主经营、风险共担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而在当时江苏省工商局都尚未出台这类主体的登记办法。2010年9月10日,中国第六类法人———无锡市惠山区长乐社区后村股份合作社营业执照诞生了。她的成立标志着原乡村集体经济在现行的市场经济中,取得了完全合法经济主体资格。
如今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也正在新一轮的升级之中。2012年8月,惠山区钱桥街道溪南村、舜柯村、藕塘村3个村在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联社,入社农民达2122人,领到了“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联社”的法人营业执照。惠山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全省范围来看,农民股份合作联社这个概念同样是新鲜滚烫的。由于体制因素,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很难相互借力,这就需要“统筹运作”。村级集体资产抱团,必然带来资本的规模效应,突破经营投资局限,是集体经济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在法律途径上的一个实现。
湖北省枣阳市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2年,该市共先后查处违规截留、挪用惠农粮食补贴资金19.33万元,对16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纪律处分;全市整改上缴补贴资金209.5万元,全部缴入市财政粮食直补专户;清理清退农村财务违规资金55.49万元,清退涉农收费87.4万元,整改不规范承包合同1094份,涉及金额211.94万元,有力保障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的监督检查。该市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参与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检查领导小组,分为9个督查专班,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对18个镇(办、区)进行拉网式检查,主要清理检查近两年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业保险费补贴以及农民培训补贴、农村民政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对农民负担和农村资产的清理。该市积极组织减负办、市财政局、物价局、市经管局等部门,定期对涉农单位部门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和规范。组建工作专班,采取各镇(办、区)集中自查、市工作专班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分期分批进行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三是加强对农民负担问题的责任追究。该市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负责制和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的部门负责制。凡是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地方和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给予涉案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