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城厢区农业局切实加强养殖环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进行全面的排查。
连日来,城厢区农业局组织了城厢区饲料办、镇畜牧兽医站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能繁母猪存栏3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养殖环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来源、使用、记录情况,在检查中未发现有违禁使用行为。
二、严格要求养殖户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在结合排查工作的同时,做好进一步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养殖户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1.应当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2.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3.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
4.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