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民网 > 招商引资 > 乡村规划 > 关于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返回首页

关于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1-07-22 21:06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作者:佚名收藏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56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局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375号)明确,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8万元,专项用于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就业。通知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到基层,并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

  经商市人社局,根据全市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务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我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扶贫开发科联系。

  公示期:2021年6月23日-29日

  联系电话:88221986

  附件:

  1、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nync/xczx/content/post_1958011.html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