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惠农信贷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函〔2021〕8号)文件要求,我市及时组织了财政风险补偿金清算工作,经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各合作银行积极合作,并与农担公司及有关合作银行核对、确认,对2020年度“财政惠农信贷通”风险补偿金进行了全面清算。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原文链接:http://nyj.nc.gov.cn/ncnyj/sjdt/202108/d30ed7724e9e45e1a3571019c427b236.shtml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惠农信贷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函〔2021〕8号)文件要求,我市及时组织了财政风险补偿金清算工作,经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各合作银行积极合作,并与农担公司及有关合作银行核对、确认,对2020年度“财政惠农信贷通”风险补偿金进行了全面清算。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