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区纪委就中秋、国庆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做出具体部署,向全区下发《中共北京市纪委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打好节日“预防针”的同时,通过严查严纠,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中秋、国庆期间,严禁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等。
区纪委将联合区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务委等部门组成3个监督检查组,分别由区纪委副书记带队,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各党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商场、超市、酒店等开展专项督查。
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区纪委实行快查快结,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