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利用两月时间,通过深入实地、问卷调查、部门查询等方式方法,对甘肃省甘南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发展情况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州、县市农经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甘南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较快发展。据调查统计,截止4月底,甘南州共建有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344个,注册资金40213.56万元,注册成员4332人。
从行业分布来看,以畜牧养殖业为主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居多,建有229个,占总数的67%,种植业94个,占总数的27%,服务业4个,占总数的1%,林业7个,占总数的2 %,其它行业10个,占总数的3%。
从合作形式来看,全州344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中,由农民直接发起兴办的占81%;依托农技部门组建的占0.5%;依托其它部门或个人组建的占18.5%。
从组织类型来看,甘南州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大体形成了能人大户带动型、村级组织牵头型、市场利益导向型等三种组织类型。其中,能人大户带动型,在我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中数量居多。据调查统计,能人大户带动型是以“能人+合作社+农牧户”的形式组建的共有309个,占81%;市场利益导向型在我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中的数量居中,是以“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形式组建的共有34个,占18.5%。村级组织牵头型,全州只有1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这种以“支部+合作社+农牧户”形式而组建的数量较少,但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农牧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促进农牧村经济发展探索了新的结合点。
从规范程度来看,据调查, 60%以上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制定了《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会计核算制度,基本达到了“五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章程、有帐薄、有班子。
二、建设情况
2006年前, 甘南州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较快的县市,农牧民已经开始尝试着建立各类协会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但由于认识不到位,缺乏政府指导、政策扶持、法规依据,发展很不规范,基本处于自发或自生自灭的状态。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施行后,甘南州着眼全州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变化,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建立一个、完善一个、规范一个”的工作思路,依法指导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使甘南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得到规范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法规。近几年,州农经站从自身职责出发,及时给各县市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注册登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章程、制度,为各县市做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工作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同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牧民增收、发展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村经济中的作用,为了鼓励和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建设,州委、州政府及农牧业部门每年初在全州的农牧村经济工作和农牧业工作会议上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2004年,出台了《关于贯彻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座谈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2008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州农经站在全面掌握我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根据省上《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甘南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2009年,为了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州农经站针对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甘南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指导方案》,此《方案》已由原州农林局和州工商局联合下发各县市贯彻执行。2010年,根据省农牧厅等省11个部门提出的《甘肃省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了《甘南州关于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贯彻意见》,各县市政府也把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做出了安排,制定了相应的发展目标。2011年,为了进一步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精神,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州政府做出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决定》,以州政发(2011)98号文件下发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规范和建设内容。同时,从资金、项目、税收、信贷、运输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扶持要求,为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工作。近几年,州、县市农经部门加大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施行后,把学习宣传作为农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送法下乡等各种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学习宣传工作。据调查统计,发放学习宣传资料524本(张、册),在《甘南日报》上全文登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每年结合农资打假和科技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4485份,张贴宣传标语23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15条,特别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宣传活动中,州县市农经部门克服工作经费极缺的困难,把“宣传日”作为宣传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采取点面结合,多形式、多途经的开展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全州广大农经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发展与建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增强了有关部门的责任感和广大业务人员的事业心,提高了农牧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和农牧民群众参与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甘南州基本形成了依法指导、依法规范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加快了甘南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建设步伐。
(三)大力培育典型总结推广。我州每年都选择一些具有特色优势明显、运作良好的不同行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试点培育再总结推广,积极引导发展与建设。截止2011年底,全州有6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被省上授予《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有8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被州上评为先进示范社,颁发了奖牌和奖金3万元。并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加快发展与建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主要作用
由于措施得力,方法灵活,指导有效,甘南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初步步入健康有序发展轨道,对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牧村发展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归纳起来主要是:
(一)提高了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保护了农牧民利益,促进了农牧民增收。以合作市天鸿养殖加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注册资金429万元,注册成员741户,已建特色养殖小区9个,清真肉食品加工厂1处,农牧民培训中心1处,总资产达2767万元,是一家集牦牛、藏羊和奶牛等特色养殖、繁育、育肥,肉食品加工、销售,饲草料种植于一体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现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产业集群。通过四年的发展,带动9个村700多户发展高原生态特色养殖业,使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由2007年的2700多元增加到2011年的4500多元。仅2011年,合作社成员较非成员人均增收2000多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其独特的组织形式,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融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加工销售、市场开拓等服务功能于一体,有效地解决了集体经济“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对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带动了特色产业的区域布局,推动了专业化生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依托本地特色产品或特色产业而兴办,有效地带动了区域特产经济的发展。如临潭县潭绿青稞燕麦种植专业合作社,雯商中药材开发专业合作社,卓尼县惠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佛光藏药材专业合作社,玛曲县阿孜牦牛养殖牧民专业合作社,迭部县洛大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夏河县甘加乡藏域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等,通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力地带动了当地畜牧业、林业、药材、蔬菜等特色产业的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
(三)推进了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是联结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牧户的重要纽带,弥补了单个农牧户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和不足,使农牧民发展产业的内聚力和主动性增强。如临潭县潭绿青稞燕麦种植专业合作社、利民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合作市天鸿养殖加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企业为龙头,以农牧户为基地,结合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化,提升了农畜特色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品牌效应。
四、几个问题和几点启示
(一)几个问题。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是农牧村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目前尚处于探索发展规范阶段,有许多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在这次调研过程中发现了有以下几个实践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一是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松散、组织结构不严密,规章制度不健全,责、权、利不明确、运作行为不规范。特别是部分县市为了完成任务,只讲数量,不求质量;只看表面、不看实质;只管建立,不管发展,有名无实。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或者说失去了兴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质意义。
二是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虽然说是市场行为,但是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指导,尤其是在发展初期,更需要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虽然甘南州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但贯彻落实不够,各县市尚未拿出一分钱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建设,资金已成为制约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的重要因素。
(二)几点启示。在这次调研过程中感受颇多,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主要是获得了以下三点启示:
一是农牧专业合作社的发育程度取决于当地农牧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的程度和水平,因此,要推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必须把农牧业产业化,特别是特色农牧业规模化经营搞上去。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又会推动和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的规模和水平。二者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二是每一个合作社要有一个能人当家、要有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理事。只有当家的能人,没有理事的能人不行,反之,只有理事的能人,没有当家的能人也不行。二者缺一不可。所以提高合作社社员素质,不仅是农牧业产业化的需要,而且是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需要。
三是要遵循客观规律和循序渐进的发展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而不强迫,大力支持扶助而不干预包办。主要依靠农牧民能人大户带头,精心培育,成熟一个,建立一个、成功一个、壮大一个,讲求实效,千万不能突飞猛进只求发展数量。
五、意见建议
(一)积极贯彻落实《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决定》,坚持“建立一个、完善一个、规范一个”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发展机制,使其规范健康发展。
(二)引导同一产业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积极组建联合社,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州实施的“农牧互补”和“一特四化”工作中发挥支撑平台的作用,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
(三)加强政府服务职能,积极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发展。一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县市建立一支熟悉农牧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业务能力过硬的专职辅导员队伍,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二要加强培训工作,采取业务主管部门和大中专院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每年举办几期培训班,使每个合作社管理人员和部分社员受训一次,不断提高农牧民素质。三要引进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四要政府督查相关法规和各项扶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真正使党和国家及省、州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规范发展。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议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财政支农资金计划项目,扶贫资金的支持范围,纳入 信用社的授信范围,增强信贷支持。
(五)积极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各县市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对 示范社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绩,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造势,让点上的经验迅速在面上得到推广,切实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中国农民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4-2017 nmwwt.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19690号-21

联系邮箱:nongmin212@163.com 联系电话:010-56021286 18610056221 18612925535
业务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