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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万农村"法律明白人"化解矛盾纠纷8.5万件次

时间:2019-11-22 14:21来源: 法制日报作者:佚名收藏

  “今天不出点血,就出不了这口气。”两年前的一天,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礼陂镇红星村村民袁发明与邻居李春平因宅基地界线问题引发争执,协商无果之后,双方各自找来族亲朋友,准备干一架。

  眼看事态就要扩大,红星村70多岁的“法律明白人”黄寿孙闻讯后赶紧跑去,拦在两伙人之间:“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法律?要是相信我,人就散了吧。”

  “法律明白人”一来,现场火气立刻下降一半。老人先把聚集的人劝散,然后将双方代表请到自己的调解工作室。经过几番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场险些引发群体械斗的纠纷就此烟消云散。

  这是江西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典型案例。

  为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有效途径,2018年5月,江西省下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提出到2019年底,全省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全省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截至目前,江西累计遴选培养对象305万余人,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280万人,其中“法律明白人”263.4万余人、骨干16.5万余人。他们展开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82.5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8.5万件次,参与社会事务管理8.1万件次,引导法律服务6.7万件次。

  今年6月,江西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做法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并被吸收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找准支点

  撬动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

  “谁要敢拆我家的猪栏和厕所,我就死在谁面前!”今年4月的一天,黎川县樟溪乡店上村75岁的吴某,因不满乡政府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拆除他家的危旧房,带着农药来到乡里扬言服毒自杀。

  店上村的“法律明白人”闻讯赶来。“吴叔,您别冲动。其实您是有福之人,儿子在外经商,有房有车,事业成功,他才不稀罕这几间破猪栏旱厕,您为此喝农药更不值得。”“法律明白人”的一番话让吴某平静不少。

  “不要怪我说话难听,您这几间猪栏旱厕都闲置好几年了,味道真不好闻,尤其是夏天,还招蚊虫,而且房子又破,指不定哪天它自己就倒了,还不如让政府帮忙拆了呢!”“法律明白人”接着讲当前环境综合整治的方针政策以及秀美乡村建设的蓝图规划。吴某听着听着慢慢就想明白了,最后表示支持政府工作。

  “‘法律明白人’具有带动家庭、辐射群众的功能,在农村依法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支点作用。”江西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陈欢欢介绍,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把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列入省委常委会2018年、2019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在省级层面出台了两个文件,召开过两次会议,为建设农村依法治理生力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按照部署,江西建立了台账管理、情况通报、督导推进三项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中优先培养党员、发展村组干部,聘用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激励村民争做“法律明白人”。

  截至目前,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中有3998人被吸收为中共党员,4659人被推荐为村组干部;有关部门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发放涉农贷款1912万元,提供技术帮扶5403人次。全省85%以上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担任了村民代表大会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活跃在农村依法治理一线,进一步浓厚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和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破解难点

  促进农村普法教育多样化

  今年3月11日早上9点刚过,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桃湖村治保主任罗国强赶到村委办,利用“法律明白人”终端平台学习起相关法律,并观看典型案例。根据平台上的提醒,罗国强在“法律援助”咨询一栏填上了自己的手机号,5秒不到,他的手机就响了。

  “您好,这里是青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请问有什么能够帮您?”电话的另一端,青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问道。“我想咨询关于宅基地纠纷的一些法律法规,并了解一下青山湖区的一些典型调解事例……”经过和律师近20分钟的交流,罗国强紧皱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

  原来,身为村治保主任的罗国强同时也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骨干,承担着全村的法治宣传工作。前两天,村中两户人家因宅基地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为了更好地解决纠纷,罗国强一早便上平台求助。

  针对一些农民法律素养不高、农村普法教育手段单一的老大难问题,江西多管齐下,以丰富“法律明白人”培训方式来增强农村普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注重贴合群众“机不离手”的习惯,自行研发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网校,现在已有70万人通过手机实现随时随地上线学习。

  ——注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发挥专业部门的作用,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大普法、大培训机制。比如,省检察院通过扶贫工作组,对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精准培训;省妇联将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训纳入2019年全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项目;省教育厅在高等学校设立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养基地等,提升了“法律明白人”学法的精准性,促进了农村分业、分类、分众普法。

  ——注重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的言传身教作用,参与法治宣传59万人次,覆盖1500多万农民,让普法教育方式更符合农村实际,普法内容更契合农民需求。

  消除痛点

  推动农村纠纷化解多元化

  今年5月,南昌市湖坊镇进顺村两位老人因在散步时打闹,造成其中一人摔倒受伤,花了1700多元的医疗费。事后,两位原本要好的老人因赔偿问题发生了争吵。

  村里“法律明白人”史靓得知后,主动介入此事,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双方家人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经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从而平息了纠纷。

  “法律明白人”多了,村里就更和谐了。近日,记者走进南昌市西湖区桃花一村发现,该村村民理事会已成为“法律明白人”参与农村事务管理的舞台。桃花一村有8位理事,其中5位是“法律明白人”,他们充分发挥法治素养高的优势,参与解决了村集体收益分配、禁燃禁爆等一系列事务。

  “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是农村社会治理的一个痛点,也是乡村振兴急需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陈欢欢告诉记者,江西各地积极整合资源、载体,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和人民调解员双向发展机制,并将培养工程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和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进一步凝聚了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的力量。

  今年72岁的张菊清,是抚州市金溪县陈坊积乡夕阳红调委会的首席调解员,也是乡里首批“法律明白人”骨干。上世纪90年代初,张菊清因承包300多亩荒山栽种果树获评市级劳模,成为村里的名人。现今,村民只要有不懂的法律问题,都喜欢向他咨询,邻里之间有小矛盾也会找他调解,张菊清成了当地群众信赖的“法律明白人”。

  据了解,江西农村“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的角色,及时向党委政府预警社会治理风险,强化矛盾纠纷源头依法治理;及时教育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中化解矛盾纠纷。

  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如今,江西280万名农村“法律明白人”活跃在赣鄱大地的基层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一线,有力推动了全省基层农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成为全省乡村治理的一道美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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